党委统战部负责联系民主党派、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民族、宗教工作,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和联系工作,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,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。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校区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指示及部署,及时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二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联系,做好校区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工作,帮助党外知识分子在各专业领域发挥更大作用。

三、协助党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,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,支持民主党派在宪法赋予的权利、义务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。

四、采取多种形式密切联系党外知识分子,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;及时向党委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,协助党委搞好党与非党知识分子的合作共事。

五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尊重民族宗教习俗,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工作,支持和帮助各民族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。

六、积极开展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,团结归侨、侨眷、台胞、台属发挥特殊作用;支持和帮助校区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工作,为广大留学人员在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。

七、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,注重对党外重点人物的考核举荐和跟踪培养,建立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档,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。

八、注重做好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,加强统战工作自身建设和统一战线队伍建设,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需要。

九、承担校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
十、完成校区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。